长城新闻(记者?何震)目前,新冠病毒疫情肺炎形势依然严峻,按时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
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第一剂(2剂)接种后21天可接种第二剂。例如,您第一次接种疫苗的时间是 5 月 1 日,第二剂可以在 5 月 22 日接种。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可在第一剂后28天接受第二剂。例如,您的第一剂将在 5 月 1 日接种。第二剂将在 5 月 29 日提供。
如果您已经符合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的条件,请尽快接种可能的。大家为群体免疫屏障的建立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中华疾病控制杂志》 网址: http://www.zhjbkzzz.cn/zonghexinwen/2021/0627/1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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